第五節 設備選擇
第5.5.1條 空調設備的選用應符合運行可靠、經(jīng)濟和節能的原則。
第5.5.2條 空調系統和設備選擇應根據計算機類(lèi)型、機房面積、發(fā)熱量及對溫、濕度和空氣含塵濃度的要求綜合考慮。
第5.5.3條 空調冷凍設備宜采用帶風(fēng)冷冷凝器的空調機。當采用水冷機組時(shí),對冷卻水系統冬季應采取防凍措施。
第5.5.4條 空調和制冷設備宜選用高效、低噪聲、低振動(dòng)的設備。
第5.5.5條 空調制冷設備的制冷能力,應留有15%-20%的余量。
第5.5.6條 當計算機系統需長(cháng)期連續運行時(shí),空調系統應有備用裝置。
第六章 電氣技術(shù)
第一節 供配電
第6.1.1條 電子計算機機房用電負荷等級及供電要求慶按現行國家標準《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》的規定執行。
第6.1.2條 電子計算機供電電源質(zhì)量根據電子計算機的性能、用途和運行方式(是否聯(lián)網(wǎng))等情況,可劃分為A、B、C三級(見(jiàn)表6.1.2)。
表6.1.2 供電電源質(zhì)量分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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